文|史思同
編|孫月
(圖/視覺中國)
保險資金存銀行,近日有瞭新規矩,而十多傢銀行可能因此失去吸收保險資金的資格。
日前,銀保監會發函明確瞭保險資金存款銀行的資質要求,規定瞭其中“重大違法違規"的六種認定標準。其中首條即為“存在被監管部門通報的重大違法違規股東”,而其餘5種情形,除瞭當事的銀行分支機構及工作人員外,該行總行及其他分支機構資質並不受影響。
據瞭解,自2020年以來,銀保監會陸續向社會公開瞭四批銀行保險機構重大違法違規股東名單,其中涉及蒙商銀行、甘肅銀行、成都農商銀行、遼陽農商行等十數傢銀行機構。按銀保監會規定,上述重大違法違規股東所涉銀行將在三年內喪失吸收保險資金存款的資質。
明確六種違法違規情況
這份新發佈的《關於保險資金存款銀行有關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監管口徑的函》,進一步規范瞭保險資金存款業務的監管規則。